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共认定258个县(市),湖北共有14个县(市)入选。
分别是:武汉市东西湖区、黄石市大冶市、黄石市阳新县、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房县、宜昌市枝江市、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华容区、荆门市钟祥市、孝感市安陆市、荆州市石首市、荆州市松滋市、黄冈市武穴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
此次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编辑: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