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关于支持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1-0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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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1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1〕11号),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市域与县域协同发展,增强全省县域经济整体实力。2022年4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武办发〔2022〕7号),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考核激励,争当全省县域经济“排头兵”。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筹组织下,市发改委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调研我市新城区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新城区进行多次讨论研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2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范围

《政策措施》支持范围仅限于纳入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的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4个新城区

(二)有效期限

《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支持措施

《政策措施》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要素支撑、考核激励等4个方面,其中:

加快产业发展方面,提出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支持加强产业招商等5项措施支持新城区利用自身资源区位优势,加快产业壮大做强,加快融入全市“965”产业体系,形成市区共同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合力。

推进城镇化建设方面,提出加强规划统筹指导、加强基础设施补短板、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4项支持措施,加速新城区新型城镇化进程,夯实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提高新城区承载能力。

强化要素支撑方面,分别从土地、资金、机构培育、人才、技术等维度,强化要素供给,倾斜支持新城区加快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持续增强新城区发展后劲。

加大考核激励力度方面,提出加大县域经济考核奖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等2项政策措施,激励新城区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中争先进位。

三、特色亮点

(一)支持力度大。《政策措施》加大对新城区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全方位支持力度,政策的“含金量”较高。如明确提出完善新城区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按照总数不少于100亿元的原则逐步加大对新城区转移支付力度,在养老、医疗卫生、教育、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又如,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出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获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晋级提能项目奖励资金的,市级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实行免申即享这些政策覆盖范围广,促进企业实施技改等积极性,有助于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城区产业加速升级。

(二)支持内容新。目前,国内相关省区市将加快县域经济作为支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相继出台一些支持政策措施。相较而言,《政策措施》紧跟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导向,并结合武汉市实际情况,提出了新举措。例如,支持新城区实施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按当年实际发生投资额20%的比例予以补助。又如,按照省级考核要求,逐年提高全市土地出让收益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三)支持措施实。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市发改委以问题为导向,在调研掌握新城区高质量发展迫切诉求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例如,针对各新城区反映的招商难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市级领导对口包联新城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支持新城区在市级重大招商活动中开展专题推介,扩大新城区招商宣传影响力。

四、相关说明

《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政策,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市直相关部门已有同类奖补和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国家和省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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