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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手机用户-167824796968****
是否回复:
已回复
信件名称:
咨询外地医保参保人在武汉就医待遇
来信时间:
2025-04-10
信件内容:

父母是黑龙江人,现在在武汉居住,父亲患有慢性病,在武汉如何才能享受慢性病买药看病的优惠?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4-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医保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告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11日10:11给您回电。您反映您父母是黑龙江参保人,目前在武汉居住,咨询门诊慢特病就医待遇。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到武汉市后,可在武汉市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就医备案审核是由参保地医保负责。 您可在手机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备案模块中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