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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1620322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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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名称:

武汉低保办理是否有这个政策

信件内容:

父母离异后,本人从小与母亲未在一起生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她要办低保,她那边的社区说可以签一个民事调解书(可能是关于赡养费),和我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的方式办下低保后就可以不用比对我的财产情况,每年不用配合年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实?文字回复即可,电话没时间接!谢谢!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汉阳区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江汉二桥街道了解,您反映您母亲低保申办问题,经核实,工作人员已向您致电告知基础办理情况。由于您母亲户籍地、居住地均在硚口区,申报地在硚口区,建议您具体情况可咨询硚口区。8月25日,汉阳区江汉二桥街道通过1807155026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江汉二桥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