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突然高烧39摄氏度,爱人出差在外,我必须马上带他去医院。可看着满满当当的日程表,‘请假’两个字,在对话框里打了又删。”在光谷一家科技公司担任项目组长的李先生,最近遇到了这道难题。
尽管家中不满一岁的孩子急需照料,但想到手头任务正处在关键节点,以及“频繁请假可能影响团队考核”的隐忧,他最终只申请了半天事假,匆匆赶往医院,又返回岗位。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鄂卫办通〔2021〕74号)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政策的本意,正是为了给予像李先生这样的父母“刚需时间”,缓解工作与育儿的冲突。
然而,与政策暖意形成对比的,是现实中普遍的“不敢休、休不全”。如何让写在文件里的权利,真正成为职工敢用、愿用的底气?今年市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聚焦这一问题,呼吁推动育儿假从制度保障走向文化认同。
观念需转变:
育儿假不是“福利”是“责任”
“休育儿假不是偷懒,不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市政协委员、武汉儿童医院党委书记周爱芬指出,当前部分职场中仍存在一种偏见:相较于不休假的人,休育儿假的职工容易被贴上“工作不够投入”的标签。

市政协委员周爱芬
她强调,必须正本清源:“育儿假是履行法定的家庭责任,是社会对生育家庭的制度性支持。孩子成长需要陪伴,这是家庭最真实、最紧迫的需求。”周爱芬认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要推动一场全社会的观念更新,将育儿假从“个人福利”重新定义为一种“共同责任”和“社会投资”。
市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上官莉娜进一步指出,推动观念转变的核心,在于建立责任共担机制。

市人大代表上官莉娜
“生育不仅是家庭的私事,更是关乎国家长远发展的公共议题。”上官莉娜表示,应通过制度设计,将育儿假的“隐性成本”转化为社会层面的“显性收益”,让企业认识到支持职工休假有利于提升忠诚度、凝聚力和长期绩效,从而实现生育支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多赢。
落实要保障:
从“制度建立”到“文化养成”
如何让政策条文转化为职工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代表委员提出,需推动用人单位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构建支持体系。
周爱芬建议,将育儿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落实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等综合评估体系,树立积极落实的标杆。她同时呼吁用人单位主动探索管理创新,例如推行育儿假半天为单位灵活使用、完善岗位临时替代与工作衔接机制等,“通过更精细、更人性化的安排,降低职工休假的操作门槛和心理负担。”
“真正的落实,离不开职场文化的深层转变。”上官莉娜表示,这需要多方形成合力:媒体应加强正面宣传,讲述父母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温暖故事;用人单位管理层需真正理解政策的长远意义;而职工自身,也应逐步树立起“依法休假、理所应当”的底气。
育儿假虽“小”,背后却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这篇“大文章”。代表委员们期待,通过持续的制度完善与文化培育,能让更多像李先生这样的职工,在成为父母的重要人生阶段,既能安心拥抱新生命带来的喜悦,也能从容履行工作职责,实现政策善意、企业发展与家庭幸福的共振。
编辑:代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