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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 《关于加强2026年我市热门赏花区域及旅游景点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此次交通调整涉及东湖风景区、珞珈山、黄鹤楼、东湖高新区兰亭公园、东西湖区石榴红村等热门赏花区域及旅游景点,3月7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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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我市热门赏花区域
及旅游景点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2026年我市部分热门赏花区域及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湖风景区周边道路
1.2026年3月7日至4月12日,每日8:00至19:00,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限制措施:
鲁磨路(八一路至樱花园大门)、植物园路(鲁磨路至团山路)、喻家湖路(喻家山北路至团山路)、团山路(喻家湖路至植物园路)、东湖南路(洪山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东湖南路至八一路)实行7座及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巡游出租车除外)。


下列道路调整为单向通行:
鲁磨路(团山路至植物园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团山路往植物园路方向)单向通行;
植物园路(鲁磨路至团山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鲁磨路往团山路方向)单向通行;
大李村路(鲁磨路至植物园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鲁磨路往植物园路方向)单向通行;
揽翠路(鲁磨路至八一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鲁磨路往八一路方向)单向通行;

沿湖大道(梨园广场南路至牡丹园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梨园广场南路往牡丹园路方向)单向通行;
牡丹园路(沿湖大道至东湖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沿湖大道往东湖路方向)单向通行(沿线小区及单位车辆除外);
省博路(黄鹂路至天鹅湖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黄鹂路往天鹅湖路方向)单向通行;
天鹅湖路(省博路至东湖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省博路往东湖路方向)单向通行。

2.2026年3月7日至4月12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3月7日、8日、14日、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11日、12日)8:00至19:00,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限制措施:
二环线地面层(徐东大街至渔光小路)、沿湖大道(黄鹂路至广场北路)、广场南路(东湖路至沿湖大道)、黄鹂路(东湖路至沿湖大道)、省博路(黄鹂路至天鹅湖路)、天鹅湖路(东湖路至省博路)、白马小路(欢乐大道至落雁路)、落雁路(白马小路至雁中路)、归雁一路(青王路至落霞归雁驿站)、归雁二路(落雁景区至归雁一路)实行7座及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巡游出租车除外)。


二、珞珈山周边道路
2026年3月7日至4月6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3月7日、8日、14日、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每日8:00至18:00,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限制措施:
珞珈山路(八一路至珞狮路)、八一路南侧辅道(珞狮路至珞珈山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公交车除外);
珞狮路(珞喻路至八一路)南向北、天鹅路(八一路至洪山侧路)南向北,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公交车除外);珞狮路(珞喻路至八一路)禁止掉头和左转;
二环线南向北珞珈山路下桥匝道、南向北洪山侧路下桥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洪山侧路天鹅路口西向东车辆禁止左转。
三、黄鹤楼公园周边道路
2026年3月7日至4月6日,每日8:00至17:00,武昌路(民主路至黄鹤楼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和已预约景区停车场的车辆除外)。
四、东湖高新区兰亭公园周边道路
2026年3月7日至5月17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10:00—16:00,以下道路实行单向通行:
书博东路、堤顶路、书画路合围区域,机动车一律经九峰一路书博东路路口进,由九峰一路书画路路口出;
书博东路(九峰一路至堤顶路)南向北单向通行;
书画路(九峰一路至堤顶路)北向南单向通行;
堤顶路(书博东路至书画路)东向西单向通行。
五、东西湖区石榴红村周边道路、金银湖月季公园
2026年3月7日至5月17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9:00—15:00,以下道路实施临时交通限制措施:
1.石榴红村周边道路
知青路实行南向北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惠安大道驶入;
惠农路实行东向西单向通行;
慈惠街(惠农路至石榴红村内)实行东向西单向通行。
2.金银湖月季公园
环湖西路(联通路至金银湖北路)实行南向北单向通行;
环湖西路、金银湖北街禁止机动车停放。
六、通行上述实行交通限制措施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他临时性交通限制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七、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6年3月7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