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国家关于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发展,开源体系建设的最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6月12日市委专题会议工作安排,市经信局对《武汉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武政规〔2022〕25号)进行动态调整优化。
市经信局于6月26日、7月5日先后组织2轮专题研讨会,邀请重点企业、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研讨行业需求,在现行软件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学习借鉴外地最新政策做法,形成政策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吸纳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市直单位、各区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2日,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文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若干政策》聚焦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开源创新、平台建设、应用牵引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主要对现行市级软件政策作出了四方面调整优化: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2条政策明确要求企业或产品方向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如:对主营业务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5%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企业年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是专项设置开源政策,从开源项目、社区、商业化销售、赛事活动等角度予以政策引导。如:鼓励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参与开源创新,培育孵化开源项目,对入选武汉市优秀开源软件项目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平台建设,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软件联合体、国家批复的重点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如:支持软件产业基础环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平台运营单位,按照年度运营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国家部委批复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重大平台或项目,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在首版次软件、软件业务剥离、国家新推行的软件评估贯标等方面新增资金支持。如: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清单的,分别给予研制单位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与原政策(武政规〔2022〕25号文)的主要差异
一是修订条款。根据国家开源体系建设总体部署要求和工信部促进关键软件发展的最新要求,新增“推动开源生态繁荣”专项,对开源项目、赛事活动等予以奖补支持;加强对重点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工业软件联合体建设、产品孵化应用的奖励支持,以及对国家部委批复的重大平台、项目的配套支持;加强对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对企业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剥离软件业务的奖励,以及国家、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奖励。
二是删减条款。根据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最新要求,删除原政策中关于软件企业营收增速奖励等可能违背公平性的条款。
四、政策施行时间
《若干政策》自2024年1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25号)同时废止。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奖励补助条件或本市其他支持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执行。
五、如何推动政策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修订政策实施细则,征求相关市直单位、各区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后按规定印发,及时启动新一轮政策申报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兑现,切实发挥出政策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