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2025年,建成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以下简称市授权运营平台),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数商生态培育。
到2027年,市授权运营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不断丰富,数据要素市场更加繁荣,把武汉打造成为全国数据要素枢纽城市和数字经济一线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统筹建立全市全量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按需归集
促进国家和省级数据按需回流
(二)建设授权运营平台
市授权运营平台是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统一通道
市授权运营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已建或者在建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通道,应当纳入市授权运营平台统一对外服务
(三)明确授权运营模式
采取整体授权模式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按照必要、稳慎的原则,可以非排他方式在部分领域、区域进行个别授权开发
授权运营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再开发
(四)建立授权运营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
明确授权运营主体准入要求
具备较强数据资源运营服务和管理能力
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
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
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明确授权运营主体遴选程序
发布公告—>提交申报材料—>综合评审—>确定授权运营主体—>社会公示—>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明确授权运营主体退出情形与流程
授权运营协议期满
授权运营主体申请提前终止授权运营协议且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授权运营主体违反授权运营协议、未达到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且未按要求整改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强授权运营科学管理
规范授权运营目录管理
加强开发利用主体管理
严格数据资源安全管理
(六)健全授权运营相关机制
建立调用审核机制
建立审核评估机制
建立出域审核机制
建立争议处置机制
建立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监督评价机制
三、组织实施
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健全鼓励创新、合理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支持各类参与主体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创新举措。